jack4546 发表于 2011-9-11 22:20:05

两千还是三千五?软件未升级还是脑子未升级?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号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不断接到电话反映纳税起征点的问题,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讲的是个税起征点提到三千五之后,全国的纳税人数由八千四百万减少到二千四百万,个税全年减收一千七百亿。
不需再缴纳个税的六千万民众,他们是怎样的心理?是因又少给国家做贡献而汗颜自责还是欣喜有加,为在物价高涨大领导们发誓赌咒要降低通胀却不得要领之际,终于又能省出一部分钱而做梦都大笑?
有同事说,个税起征点一提,等于是变相加了点工资。变相加工资,说得很悲凉。亦即要通过正常途径加点工资,真的是难上加难。当下珠三角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都生存堪忧,他怎么还会想着来给员工加工资呢?于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某种程度上帮了这些苦苦挣扎的老板们的大忙,真算得上雪中送炭。
    相信很多公司都是压员工工资的,所谓“压”,乃指的是,八月份的工资不会在九月一号就发给你,而是等到月中或月底的时候再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违法,反正以我呆过的两个公司而论,都是如此,似乎也未被查处过。姑认为正常吧,毕竟,工资的核算,也需要几天时间的。只要每月按时发工资而不拖欠,只要辞职之时能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报酬而不被刁难,压就压吧。这拿人手短的潜规则,大家认了。
没想到,这亦正亦邪的潜规则,在二〇一一年的九月份起了点正面的作用——九月份发的工资,不管是之前哪个月的,都要按照新起征点执行扣减。这等于是说,八月份未发的工资,只要在三千五以内,就不要扣个税了——公司的人事小姐白忙活了一场,他们在九月五号即算出了八月份的工资,且核对好后交到了财务;后来听车间某位课长说他看了新闻,九月份发八月份工资,是要按新税法算的——这样的好事,人事居然没有听说,于是找财务确认。财务电话打到税务局,先说还照以前的收,后再确认时又说是按新方法算——有此一节足以证明,税务机关是没有主动告知按新税法的——也许他们认为,大家都会上网,都看得到新闻,因此无须履行告知的责任。
虽然颇费了一番周折,但比起那些以软件没有更新或干脆不说原因即按旧法征税的地方,此地的人们无疑还算是幸运的。
软件没有更新,是个很可笑的理由。用某些睿智的网友一针见血的观点——如果是加税,你们会不及时更新软件吗?
这其中的利益,可能只有个中人才知道有多丰厚。公司人事组长说,新旧法算个税,单单我们四百多人的公司就省了两万多块。想想民治街道有多少公司?想想宝安区有多少公司?想想深圳市有多少公司?以五千家算,那是多大的收入?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死人。
他们真的是没有更新软件吗?还是早有预谋用旧法征税新法做账,上下其手,把多收的税款毫不客气的揣进自己的腰包(非专业人员,不知这种手脚是否有可能做到)?
如是后者,情理之中,此地之贪腐,只有想不到的方法,没有做不到的可能。
如是前者,其实也不奇怪,个税起征提高,税收减少,征税人员的什么绩效收入之类肯定会有影响,所以懒得上心,本该在九月份前就做好并且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非拖到九月不去做,非闹出点乱子不会重视。
说到底,还是他们的服务意识不到位。收着纳税人的税却还把自己当老爷,颐指气使惯了,哪有那么快适应?真是更新软件容易,更新他们的脑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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