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无”软件企业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
新华网海口10月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傅勇涛)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新华视点”记者在追踪中发现,要想了解政府采购背后的“阳光操作”,竟有相当的难度……590万大单:中标企业竟是“五无公司”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这家公司缘何能“胜出”?
“新华视点”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非常明确,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海南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负责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工作人员徐坤彪向记者证实,海口星海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海口市社保局统计显示,这家企业在今年6月之前未为职工缴纳过社保。仅在6月为躲避检查给1位名叫何加的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这个局社会保险关系科科长但术兵说:“这种做法不是一种正常现象。”
海口市税务局的信息也显示,海口星海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截至今年5月底,虽然该公司相继获得多项政府采购大单,但从未缴纳过一笔营业税。
记者又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座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找不到地址和联系方式,只能说明他们仅仅是利用公司名来办事,这种公司往往都是‘空壳子’。”海口市工商局档案资料查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这家公司今年7月25日刚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没有任何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多次中标:背后有无“潜规则”作怪?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本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曾参与了此次竞标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海口星海公司为何能“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值得深究。
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医院的项目大多涉及百姓民生,对质量的要求高,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小公司制作政府590万的大项目,会为医疗项目埋下安全隐患,而安全隐患的背后,有可能就是政府违规采购的潜规则在作怪。
面对质疑:采购中心主任称“要将记者监控起来”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针对该企业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质疑,他又说:“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长期关注政府采购问题的海南大学教授王毅武说,实施政府采购本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基本在财政部门和采购部门之间进行,社会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认为,政府采购不规范主因是有法不依,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不“阳光”,甚至滋生腐败。
专家表示,非公开的专家评审机制和不完善的企业申诉程序,使得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极易走过场。王毅武建议,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细化核查,让更多的监督者参与进来,揭示事件真相,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采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