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vt123gb 发表于 2011-10-18 10:09:24

组团街头打小三与小三联盟之间的较量!

常州街头发生原配组团街头打小三的闹剧,在湖塘广电中路南甸苑小区门口,三名中年女子一起殴打一名年轻女子,据称三名中年女子中有两人是原配夫人。组团街头打小三让人瞠目结舌。网上的事,尤其那些议论诸多的生活话题,往往一出现,就会引来主要多缭乱的眼球。而“小三论坛”一出炉,也不难解释为何如此多的网友在关注,在评论。

  是的,当今的社会,小三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当年轻的女性,对于第三者插足婚姻问题,已经不感觉是一种叛经离道之行为,而觉得是一个脱去贫困,获得富贵的捷径。某些年轻的女性不管彼方男人家庭的儿女存在,妻子存在的事实,就是用自己肉体往一个家庭里挤。甘心情愿做小三,过着那一种见不得阳光的生活。在小三们感觉因为自己的所谓名分得不到的时候,因为自己的精神空虚得不到安慰的时候,在情人的老公与老婆也因为自己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她就要找一个倾诉感情的地点。“小三论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了。“给有良知的小三一个说话的机会” “为了让更多的婚姻家庭明白,拯救婚姻,拯救小三”的话题就出现了。

  对“小三”这个敏感的话题,很多人都讳莫如深。 当今的社会,人们谈论的焦点,就是社会能不能容忍小三的合理化,就是法律能不能赞同小三的合法化的问题。

  其实,这是一个不值得讨论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用法律的规范,阐明着这样的问题。我国的婚姻制度,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传统道德,是决不允许第三者插足,去破坏一个正常的人家庭的生活的。小三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肿瘤。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畸形现状。“小三”的出现,对爱情婚姻是一种威胁,对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是一种挑战。一些夫妻因为“小三”的出现而反目成仇,一些家庭因为“小三”的存在而解体或者正在面临解体,因为“小三”的出现,社会上还引发了一些治安、刑事案件。可以说,“小三”不仅违背了传统的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向法律发起挑衅,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而现在,这些小三们,竟要通过网络的方式,建立自己的空间,形成自己的联盟,企图取得自己身份的合理。这是一个法律与道德都不允许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该相互忠诚。《婚姻法》也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可以看作是处理“包小三们”的一种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做小三们”,法律只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这一解释,这给了“小三们”很大的空间,只要不结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做有钱人的“小三”,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由于缺乏法律的管束,“小三们”变得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公然叫嚣做有钱人的二奶、公开包养情人、公证包二奶合同等等。这一切,无不挑战着社会的道德底线和人们的容忍底线。其实,小三们的存在,也成为社会的一种危害。对于“小三”,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管束。而在目前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我们既要管好“包小三”们的男人们,也要认真对待“小三”之类的问题。让企图做小三们者失去做此身份的机会。绝不能让这样的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形成所谓的“联盟”,来向我们的社会与法律挑战。.

a3ogames 发表于 2011-10-18 11:46:17

有什么好打的,小三又没有房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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