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商场购物被逼当众脱裤情何以堪!
因怀疑消费者偷窃商场物品,而被搜身的侵权行为可以说在各地时有发生。但笔者昨天在网上看到的这段视频《女顾客商场购物被逼当众脱裤》,就有点让人气愤!一个老顾客被怀疑是偷衣服的贼,在店内顾客配合检查后,还是不放心,三名工作人员竟然拦在电梯口,要人家一大小姐当众脱裤验身!不知各位看后是什么感觉?假如这事让你恰巧“赶”上,你会作何举动?这难道只是一个人格的侮辱,情何以堪这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网上,笔者用“商场搜身”做个搜索,竟然有53万多条这方面的信息,你会发现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是时有发生,笔者翻阅了几页,大多是商家事后向当事人口头表示道歉了事。而我们的顾客也大多接受了这样所谓“道歉”,好像没有“搜到”东西就证明了自己的清白?笔者在想,这难道不是我们的顾客在无意中“宠坏”了商家,“纵容”了商家?为何我们就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讨一个清白?而每每看到这样的问题,相信大家都知道,商家是没有这种“搜身”权利的。那为何又有那么多的人愿意配合他们搜身呢?
说实话,正是因为我们顾客的“配合”才让商家胆子越来越大!现在都发展成了要脱裤,难道我们不要自我反省?在这里,笔者不想说“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在网上自己可以去看看。但最起码我们要知道,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吧!笔者认为,该商场对伍小姐进行的搜查行为,就已经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依据该商场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侵权的场合,以及行为方式,提出诉讼和赔偿。就更不要说要她当众脱裤子的事了。
针对本案,这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无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在公开场合下大声斥责伍小姐,并对其进行搜查,甚至要其当众脱裤,引来众人围观。这些行为足以使伍小姐感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已遭贬低,而且也实际影响了对公众对伍小姐的品德、声望、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伍小姐的名誉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笔者建议,伍小姐不能就此了事,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一来让商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对此类事情付出代价;二来也可以起到一个示范的作用,让顾客敢于在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时说:不!
笔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现在的问题是,在商场顾客遇到这样被商家搜身的事情,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配合商家“验明正身”,以证明自已的清白;只有不到五成左右的消费者表示,当商家提出搜身等不合理要求时,他们会拒理力争。如果抗议无效,消费者表示会要求司法人员到场处理,或直接拨打110报警。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因此,在笔者看来,要减少以至杜绝搜身事件的发生,一方面要依赖于商家树立尊重消费者、知法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更要依赖于消费者自身法制观念的提升!
当然,在我们的消费者人人向商家非法搜身说“不”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商场失窃现象确实存在,而且非常严重,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个难题。应该说,商家也有自己的苦衷。但是,失窃不应该、也不可以成为商家搜身的理由,对于消费者,对于商家,都是一个很好的启示。最后,我只想说,社会经济的繁荣离不开规范化的法制建设,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但愿商场搜身侵犯人权事件只是个案现象!
最后,笔者把在网上看到的,告诉大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可以进行人身搜查之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搜查公民人身的权力,商场即便怀疑其有偷窃行为,也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商场工作人员强行搜消费者身的行为是违法的。另外,笔者还建议大家,若有遇到此类纠纷,最好由其他同伴对当场搜身或搜包拍摄视频或照片,及时取证,让商家事后无法抵赖。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三种途径,一是就此事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二是向人民法院对商家直接提起诉讼;三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我们要挺直腰杆对商家的这种不法行为说“不”!否则,我们就是在“纵容”商家的犯罪!
说实话,正是因为我们顾客的“配合”才让商家胆子越来越大!现在都发展成了要脱裤,难道我们不要自我反省? 否则,我们就是在“纵容”商家的犯罪! 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太可笑啊! 怎么会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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