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614200 发表于 2011-10-31 14:51:24

医院藏新生儿逼家长交拖欠医疗费 这招真够绝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遇到被他人欠债的情况,首先应与欠债人协商,协商不下的就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不是做出有可能触犯法律的举动,广东东莞大朗爱普康医院仅仅因为拖欠医疗费用,竟拿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与他们的家属玩起“躲猫猫”的游戏。这招也真够损,够狠,够绝!

  据现代快报2011年10月28日报道,前日上午10时许,匡辉辉带着妻子来到大朗爱普康医院,希望记者能帮他们找回在医院内“失踪”的婴儿。匡辉辉的妻子许爱晴9月13日晚上8时多在爱普康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婴,因为是早产儿,男婴刚出生就转入了重症监护室。到10月1日,匡辉辉就花去剖腹产费兼儿子治疗费共3.6万元。“小孩花了两万多元,身上所有的积蓄都花完了。”匡辉辉说,鉴于儿子病情反复,院方同意其暂欠医药费。10月9日,医院正式说男婴已经痊愈,缴清1.3万元医疗费后便可出院。

  一惊一乍的,后面的故事情节相当曲折动人。在工厂上班的匡辉辉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这笔“巨款”。经和医院协商,他同意先将儿子“押”在医院,等筹到了钱再接回去。半个月来,匡辉辉一家每天轮流到医院探视孩子,而看护费也一直“挂账”在医药费内。10月25日,许爱晴来到医院想看望自己的孩子,结果发现孩子不见了。“我就是隔了两天没有去看孩子,没想到孩子竟然不见了。”许爱晴说,她到处问人,都说不知道去哪里了,后来找到医院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却说孩子已经送去福利院了。把匡辉辉夫妇俩吓得半死。

  后来在警察和记者的要求下,医院才肯让大家见一下被“藏”起来的男婴。原来,医院将男婴藏在了另外一个病房。

  院方出此下策,也许是出于无奈,但笔者认为,婴儿毕竟不是货物,司以随意作为质押,医院的做法,显然是过头了,假如院方真的把婴儿转移出医院,医院方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患者病情反复,因故拖欠医疗费用,偶尔有之,也很正常。医院动不动就以藏匿婴儿作为找债捷径,此先例一开,必有效仿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断不可轻易饶恕!

上善 发表于 2011-11-22 17:57:33

医院就一无底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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