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中城置地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的相关说明
最近,湖北中城置地公司投资的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的发展情况 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1、调研、酝酿阶段:2006年下半年起,围绕火车北站新区如何更好地建设和发展,市政府开始组织调查研究,思考谋划。经专班调研,并集思广益,形成了加强新区控规管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发展辐射大别山地区商贸物流业的思路。2006年9月,麻城市政府为此首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征集规划设计。2007年8月,该区域的控制性规划评审通过,并确定该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主干道路、核心区域不得变更,具体区域布局可根据产业定位后再行确定。并正式将该区域命名为:金通湾。此后,以此概念和规划公开招商,吸引投资者。 2、洽谈、签约阶段:2007年11月起,开始有客商来麻城考察该项目,在接触的客商中,香港旭辉公司提出“建设中国户外用品城,辐射大别山,网络全中国”的概念比较新颖,比较打动人。2008年2月,香港旭辉公司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市四大家领导集体讨论,对其提出的户外用品城产业较为认可,同意其进入开发该项目。经反复谈判,该项目于2008年4月在武汉中博会上正式签约。签约后,香港旭辉公司在麻城注册成立湖北中城置地公司。其后,该公司根据控制性规划,提交的《金通湾规划方案设计》(中国户外用品城产业规划)获评审通过。此规划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 3、 实施、变化阶段:2008年8月,湖北中城置地开始实施开发、建设。此时,市政府提出了首个开发年度的“一条大道、一个广场、一期市场、一个引进项目”的“四个一”年度任务。到2009年底,“四个一”未能较好完成,暴露了该公司实力不济等问题。此时,该公司寻找了新的合作伙伴加入。此后,该公司开始提出二期市场调整规划请求。2010年上半年,中城置地将一期工程定位为建材城,并进行宣传,政府发现后及时进行制止。在开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此类变化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关注。 4、整改、纠正阶段:进入2010年,中城置地公司多次提出提交二期变更规划请求,但均未受理。2010年11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市四大家主要领导、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中城置地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金通湾商贸物流城的既定目标、产业定位、主体规划、基本原则等不得随意变更。会议要求要按照协议和规划抓好整改,纠正偏差,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会议决定继续招商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会后,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纵观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发展的过程,我们认为: 一、方向是正确的。以交通区位优势换取商贸物流发展优势,以新空间换取新产业,发展辐射更大区域的商贸物流市场的思路是正确的;以概念谋规划、以规划谋招商、以招商谋产业、以产业谋发展的理念是正确的。不存在政府搞不务实的政绩问题。 二、领导是清醒的。市领导对该项目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是清醒的;对投资商的长处和不足的认识是清醒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如何纠偏是清醒的;对如何与投资商打交道,特别是该支持什么,不该支持什么是清醒的。不存在“市主要领导出席试业庆典活动”的事实。 三、决策是民主的。该项目整个过程的主要环节、重要问题都是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充分讨论后,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整个过程是民主、公开的。有的环节还经过长时间的前期工作和反复研究。不存在“招商冲动”和“仓促立项”问题。 四、政府是主动的。在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上,政府既是全程服务,又是全程监管,政府工作是主动的;在项目的规划、土地供给、房产销售等方面政府行为是规范的,是有措施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政府及时发现偏差,主动抓整治,是有空间的,也是主动的。不存在政府被 “绑架”问题。 五、规划是严肃的。截止目前,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只有两个:一是金通湾控制性规划,二是《金通湾规划方案设计》(中国户外用品城产业规划)。中城置地虽多次申请变更规划,但均未获得市政府许可同意。建材城、义乌商贸城、汉正街等都是中城置地公司自己的营销提法,不存在“规划数度变迁”问题。 六、土地是安全的。项目规划总面积约为3000亩,但规划面积并不全是中城置地的,其中包括神光花园小区、村组居民小区、汽车客运站、电信、粮食仓库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公共设施等。商贸物流项目政府目前只出让给中城置地用地面积192亩,且只批准开发100亩,其它土地没有供给开发商,仍在政府掌控之中。不存在“3000亩商品城用地变形”问题。 七、风险是可控的。截止目前,还不能说金通湾商贸物流产业搞不好,因为,还有其他有实力、有经验的投资商对该项目有兴趣。此外金通广场、金通大道、车站出站道路连接线、供电、供水、绿化等公共设施是由中城置地公司投资建设的,至今该项目没有给麻城造成经济损失。不存在“政府骑虎难下”的问题。 当然,金通湾商贸物流项目的实施并不顺利,我们将从中汲取教训,在今后的招商引资过程中,更加注重考察了解投资商的实力。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金通湾商贸物流产业。 二、关于《湖北中城置地绑架政府3000亩商品城变形记》一文中所反应的问题。 由于记者自身所持角度和采访的不全面、不深入,导致该文主要结论不正确和部分内容失真。 比如,中城置地“绑架”政府的问题。这是把企业的想法当成既成事实来报道,这样定性是错误的。麻城市政府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企业“绑架”的典型样本; 比如,“3000亩地变形的问题”。事实上不存在3000亩商品城变形。截止目前,中城置地只有100亩土地开发权,而没有也不可能利用协议控制3000亩土地开发权; 比如,“规划数度变迁”问题。麻城市政府一直把规划当作非常严肃的事情来对待,一直坚守规划和协议的基本原则和开发方向不动摇。虽然中城置地公司有调整规划的请求,但均未获得政府许可。“规划数度变迁”与事实不符。 比如,不存在“市主要领导出席试业庆典活动”的事实。等等。 文章中还报导了中城置地股东抽逃资本、多摊公摊面积、非法挪用办证费和偷税漏税等问题。经初步核查,部分内容也与实际有较大出入,对这些问题,政府已组成专班将逐一调查核实,并将依法依规处理。 麻城市人民政府重申:在金通湾商贸物流城项目的主导方向、重大原则等问题上政府不会变通,更不会被“绑架”。市政府欢迎并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麻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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