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gg 发表于 2011-8-25 11:39:26

围观“抓奶哥”涉嫌多重暴力


男子开车时摸副驾女胸部被监控拍下
22日,一张“左手驾车、右手袭胸”的监控照片在网络上热传,有关隐私、道德等相关话题也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地讨论。小号车牌、香车美女、香艳袭胸等关键词瞬间夺人眼球,网友随即展开人肉,并称该主角为四川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四川新闻网记者通过多方核实,此香艳照的主角并非网络所传为四川长虹公司员工。(8月22日四川新闻网)“速度与激情”、“超速与调情”、“香艳与惊魂”,司机一手驾车,一手摸胸的暧昧图片,的确让人大开眼界,也叫人不能不捏着一把汗,交通安全岂能如此儿戏,一不留神就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因而,交警根据监控录像抓拍的证据依法给予严厉处罚,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然而,事主或许绝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也会沦为“艳照门”的主角,一时间成为网络“红人”,而令其陷入尴尬局面的显然是监管执法者,要不是他们管理疏漏或者故意为之,这一“隐私”绝不可能会广为人知。毫无疑问,漏洞“超速调情”监控图片者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利。 从感情方面来讲,很多网友都不同情“抓奶哥”,是因为不能原谅他的行为;也有人认为“艳照”外泄并不违法,因为取得照片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过,理归理,法归法,“抓奶哥”交通违章当罚,但必须在法律规章的框架内承担责任;取得涉及当事人隐私的照片合法,并不代表将其公开就合法,毕竟道路监控只限于用作处罚违章证据,随意公开的越权行为显然于法无据。 从公开监控“艳照”,到人肉搜索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再到媒体追踪采访刨根问底,如此狂热地围观“抓奶哥”,不啻是法治暴力、道德暴力和舆论暴力的集中凸显。在法治社会和文明时代,执法行为、道德批判、舆论监督等等,无疑都应该有一个边界,不然,我们的行为与“抓奶哥”的出格还有多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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