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引争议 “失落的丈母娘”被围观
新闻背景本周,“失落的丈母娘”成为大家围观的焦点。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从8月13日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消息一出,即引起广泛争议。
该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则普通的司法解释,引起网友一阵狂呼,微博上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其中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丈母娘一直与房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房价上涨,是因为丈母娘需求”,这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最广为人知的“名言”,而“丈母娘需求”更被演绎成为支撑当前房价高居不下的“特刚需求”。
微博支招面面观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离婚的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房才是最保险的!”
对丈母娘来说 加上女方名字,这个很伤脑筋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子不亏了,不用防儿媳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简介 最新动态]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这种传统让许多生儿子的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给“分”走了。
关于丈母娘的那些事儿
顾云昌:“丈母娘需求”推动房价上涨
2009年,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语出惊人:“刚性需求,一直被认为是本轮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但最根本的还是‘特刚需求’持续高烧不退助涨房价。”
顾云昌举例称,“特刚需求”也就是“丈母娘的需求”,小两口快结婚了,却一直不买房,于是丈母娘把女婿找来“探讨”,这下小女婿坐不住了,只好清仓、典当,筹钱买房,这就是“特刚需求”。“这种‘特刚需求’不是个别现象。”顾云昌说,目前在京沪杭和深圳等地,不仅“特刚需求”在持续,改善性需求、投资性需求都在持续,长远来看,中国房价还会缓慢上涨。
雷人广告: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摆平丈母娘
2010年,杭州地产界人士被下沙某楼盘的广告牵动了神经:“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能摆平丈母娘。”
这则被网友戏称为“杭州有史以来最雷人的房产广告”出来后,吸引了不少网友跟帖,有人说“顾云昌应该索要版权”,有人说“没有最雷只有更雷”,也有网友戏言“中国几千年解决不了的重男轻女问题,竟然让房地产解决了”。言外之意,生小孩都说男儿好,结婚买房少不了;男人不买房,无法找到丈母娘。媒体纷纷转载并推出“丈母娘”专题,让开发商赚足了炒作的口水。
《丈母娘来了》:房子有多漂亮,生活就有多漂亮
“结婚可以不买房,除非搞定丈母娘”、“房子有多漂亮,生活就有多漂亮”。今年,30集家庭伦理剧《丈母娘来了》在北京开机,提前曝光的部分台词引发争议。作为《婆婆来了》的姊妹篇,《丈母娘来了》由原班主创操刀,导演梁山继续将镜头对准了80后小夫妻的生存现状,“丈母娘是不是房价推手”成为切入点。 [路过] 顶一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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