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热线
标题: 非法经营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晓钢 时间: 2012-5-17 10:58
标题: 非法经营罪
安阳一男子带领80名驴友“组团”逃票收取活动费用 嫌非法经营罪
曾带领40人从黄山风景区慈光阁附近,采取逃票方式进入景区的河南安阳市男子马某,于日前再次组织80名来自河南游客,采取同样方式进入景区,结果在慈光阁附近被公安民警截获。目前,主要组织者马某已被刑拘。
5月11日,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分别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一批大约百人的河南游客,在一个网名叫“风雨兼程户外”的群主召集下,拟于近期夜间逃票进入黄山景区游览。
这一情况引起了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日,景区公安局紧急召开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抽调了25名民警集中待命,同时安排部分民警夜间到重点区域进行蹲点守候。
5月12日凌晨5时许,警方在慈光阁附近成功截获该批游客,当场抓获活动组织者马某。经审讯,马某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并供出他第一次组团非法进入景区的本地向导歙县吴某。
随后,公安机关立即行动,于当日在歙县将吴某抓获。经查:马某系某社区论坛户外群主,一次户外活动中认识了歙县吴某。今年4月21日凌晨,吴某曾带领马某一行约40人从慈光阁附近采取逃票方式进入景区。
据了解,马某今年以来还多次组织安阳市游客参加其他户外旅游,并非法收取活动费用。因马某和吴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警方于当晚对两人予以刑事拘留,目前羁押于黄山区看守所,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http://www.scxsls.com/a/20120516/71952.html 相关链接
作者: 晓钢 时间: 2012-5-17 11:06
本帖最后由 晓钢 于 2012-5-17 11:08 编辑
麦噶得,
友情提示:举报人无聊,逃票者小心
作者: 瑾城 时间: 2012-5-17 11:06
坛子里的驴子们要注意哦
作者: wayling 时间: 2012-5-17 11:07
本来个逃票,还搞那么声势浩大哎
作者: 巍巍昆仑 时间: 2012-5-17 11:21
本帖最后由 巍巍昆仑 于 2012-5-17 11:48 编辑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如果他没有以此收取门票价款和相关费用,只是单纯的户外组织者,这将又是一个错案!
作者: 三尺寒冰 时间: 2012-5-17 11:24
这个,真的?
那岂不是要绞杀绝大多数驴子?
作者: 夏知秋 时间: 2012-5-17 12:06
谁让他收取费用呀,不收费就没事。
作者: 夏知秋 时间: 2012-5-17 12:07
512真不是个好数字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2-5-17 19:07
“据了解,马某今年以来还多次组织安阳市游客参加其他户外旅游,并非法收取活动费用。”我们这没有这样的驴子吧。
作者: 千里马 时间: 2012-5-18 08:07
又是一个黑色的5.12,强烈建议每年的5.12取消活动
作者: 大闸蟹 时间: 2012-5-19 13:51
本帖最后由 大闸蟹 于 2012-5-19 13:56 编辑
巍巍昆仑 发表于 2012-5-17 11:21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 ...
这个不是单纯的户外组织者,多次收取多人活动费用并组织逃票,主观上具体牟利的故意,与现在的商业户外类似。而且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以上或收入1万以上才能立案。从这方面来看,估计他干这活的次数不少,赚的钱已经够立案标准了。
欢迎光临 麻城热线 (http://macheng.net.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