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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侃侃] 男子骑享骑电单车摔破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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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1:0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故发生后,陈华兵做了脾脏摘除手术,至今仍在住院。 
  9月6日早上,陈华兵(化名)骑着享骑电单车沿着龙华中路非机动车道一路向东行驶,在距离公司只有一个路口时,非机动车道车流变得密集起来,他下意识紧急刹车,结果把手失控了,他眼睁睁地看着车子冲向了路边的行道树,自己也栽倒在地,肚子隐隐作痛。后经医生诊断,此次摔伤,导致他脾脏破裂。
陈华兵认为,作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的新业态,共享电单车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却在保护用户安全方面做得不够到位,比如没有提醒用户要佩戴护具,甚至没有明确告知用户:是否购买过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对此,享骑回应:单车没有质量问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紧急刹车撞向路边护栏
  40岁出头的陈华兵,是一家企业的高管。9月6日早上,他放弃开车,骑行去单位。“我先骑了三公里共享自行车,骑到漕宝路,发现继续骑会出很多汗,影响衣服状态,就决定改骑享骑电单车。”陈华兵说。
  由于没有车速提示,陈学兵无法判断当时车速是多少。意外就发生在快到单位的那一刻:“前面的车流突然多了,我紧急刹车,车头歪了,撞到了行道树的护栏上,我也紧接着摔倒在地。”陈华兵回忆。
  陈华兵体重约87公斤,摔倒后全身重量集中在膝盖和手臂上。“当时手脚上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就是觉得肚子痛,冷汗唰地就出来了。”他马上给妻子打电话,妻子开车赶来后,将他送到了瑞金医院。
  脾脏破裂实施摘除手术
  尽管腹部疼痛难忍,但陈华兵仍未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坐在轮椅上,跟着妻子做一项项的检查。
  “直到医生看了我的报告,又看了我的脸色,对我吼,你不要命了吗?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来我就被担架抬走了。”陈华兵说,医生诊断,他脾脏破裂。
  此时陈华兵才意识到自己出了交通事故,需报案请警方处理。但由于已离开现场,警方也只能通过调取事发时录像才确认这起事故。
  因脾脏破裂,陈华兵做了脾脏摘除手术。手术后,由于炎症迟迟未消,他至今仍在住院。“听说脾脏关系到人体免疫系统”,相对于工作被影响的烦躁,身体上的伤害更令他感到后怕,“我反复想,还好摔倒时单车没压在身上,还好没摔到头。”陈华兵说,如果当时摔的是头部,受到的伤害更加难以想象。
  [消费者质疑]
  单车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享骑回应:
  单车无质量问题,符合国家标准
  陈华兵怀疑,刹车不灵敏或是导致他摔伤的一大原因。因为感觉刹车有些松,难以有效刹车。
  对此,享骑方面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陈华兵的车辆并没有质量问题。目前,双方的说法都未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
  “即便撇开刹车问题,我依然觉得电单车不够安全,单车企业安全保护不到位。”陈华兵认为。
  对于陈华兵的质疑,享骑电单车工作人员表示,享骑电单车在各方面均符合国家标准。“享骑电单车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最大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要求,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车重24公斤,也符合“不超过40公斤”的标准。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也认为:“如果一辆电单车各个方面均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可以认为这辆电单车是安全的。至于消费者提出的应佩戴护具或设置最高限速提醒等,并不在国家强制要求内,企业可以选择不进行设置。骑行者使用电单车发生意外,不应一味追究共享单车企业的责任,而应查明事件原因。
  为何要用户自己买保险?
  享骑回应:
  已购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除了用户安全方面做得不够到位以外,陈华兵受伤后,仔细研究了《享骑电单车用户服务协议》,发现协议第7.5条如此规定:“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因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是面向非特定骑行用户的,为什么共享单车企业自己不购买保险,反而要求用户自己购买保险呢?”陈华兵质疑道。
  享骑工作人员解释,享骑已为用户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那么,保额究竟是多少呢?
  享骑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保额属于商业机密,不方便透露。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之所以提议用户自己购买保险,是因为“用户对自己的安全的评估价位是有差异的,有的用户身家过亿,可能稍微受一点点伤就要求很大的赔偿金额,所以鼓励用户适当为自己购买保险”。
  开锁就要用户自行担责?
  享骑回应:
  使用前需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异常
  《享骑电单车用户服务协议》 第7.4条规定:“用户在实际提取自行车前仍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和检查义务,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对于发现故障的自行车,应放弃预订并立即停止使用,否则本公司对因该故障车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若用户开锁提车,即表明已认同所订车辆本身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此时使用相关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用户须自行承担。”
  “开锁提车就要用户自行承担责任?”陈华兵质疑,难道不应是开锁提车就意味着享骑电单车确认该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吗?否则企业的维保责任体现在哪呢?
  曾使用过享骑电单车的骑行者黄选锦也认为,考虑到电单车的构造和刹车等零部件的专业性,让骑行者通过目测来判定车辆是否安全,不太现实。
  对此,享骑工作人员表示,骑行者除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之外,要安全使用享骑单车,的确需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链条等零件是否存在异常”。此外,在行驶过程中,起步、爬坡时应该脚蹬助行,下雨天还需避免紧急刹车。
  [安全提醒]
  如果没有骑行经验 不要贸然骑电单车
  2017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解读中指出,“不鼓励”主要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车辆普遍超标;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
  对于其中的第四条,经历了这次意外受伤的陈华兵尤其感同身受,在他看来,贸然选择共享电单车确实比较危险。
  对此,骑行者陆昕(化名)也深有同感。因为长期开车,陆昕这些年几乎从未骑过电单车。然而,有几次,因为要去的地方差不多有三四公里,打车很难打,骑共享自行车又比较远,他就尝试了一下共享电单车。
  “真的骑起来,20公里/小时的时速还是非常快的,因为享骑电单车的车身又比较轻,不熟练的人就会左右摇摆,一旦遇到人多或其他突发情况,急刹车就很容易出事。”陆昕建议,对于没有电动车驾驶经验的人而言,还是不要贸然选择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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