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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下旬到11月底开展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清理查处的重点是2011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方案要求,对清理查处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轻微、能拆除和复耕复绿的,坚决予以拆除和复耕复绿;违法违规性质严重,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责成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特别是属于“两高一资”的项目违法用地,要坚决予以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退还土地。属于符合“一户一宅”,建房自住,用地符合规划的,要调剂安排用地指标,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一户多宅”,建房用于出租经营或用地不符合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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