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
会上,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集资建房到公积金使用,社会关于保障房的疑问被一一摆到桌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热点,一一回应。
一问:保障房的顶层设计究竟是什么?
【牟新生委员】2008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下发了29个文件,但没有一个文件系统地阐明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整体思路是什么,零敲碎打的东西多,缺乏一个顶层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这个感觉是对的。因为保障性住房确实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经常是碰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住房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第一位的是确立基本保障制度,即明确一定时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是什么。这项工作现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涉及发改、财政、国土、银行、银监、监察、林业、农业、民政等部门。总体来说,这几年是边实践、边总结、边设计,下一步会做好这项工作。
二问:财政压力是不是“过大”?
【严以新委员】我们在各地调研时,了解到地方负担很大,现在银行贷款也比较困难,中央财政在这方面是不是能多负担一点?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按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近几年,中央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2007年的72亿元增长到今年的1522亿元。从地区结构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占45.4%,中部地区占41.6%;从品种结构讲,公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40%,廉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50%,基本保证了工程的正常进展。随着国家财力增长和资金安排结构的完善,今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林强委员】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和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王保安】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不是政府全包的,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像廉租房和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这是政府全包的。还有部分公租房和五大类的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补贴的,像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则是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从资金政策和安排上,我们认为是有保证的。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保障房建设涉及可持续性的融资机制设计问题,需要认真地探索。比如对于公租房,在政策设计方面把贷款期限拉长,这样每年还款份额就少了,资金的运筹及安全将能得到保障。
三问:“寻租”空间能不能消除?
【吴晓灵委员】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消除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市场中的寻租空间呢?
【姜伟新】以经济适用房为例,一是户型设计现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二是要审查收入,三是政策上有限定,尽可能减少谋利的范围、空间和数量。现在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周转的问题,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卖了,这是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我们会在工作当中纠正这种做法。
【许智宏委员】怎么样确保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目前我们认为,造成分配不公,更大的缺失是在立法层面。下一步主要有四个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开问题,包括保障条件、保障计划、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都要公开。二要严格审核程序,完善退出机制。三是健全纠错机制。四是处罚违规违纪公职人员,特别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
【郭雷委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中的困难?
【齐骥】按国务院要求,去年下半年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40个重点城市的信息系统联网,一个是解决对市场变化的分析问题,另一个是为执行差别化的货币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系统运行后,首先能达到的是以人找房。最终目标是建成一个便于全方位社会管理包括住房信息在内的完整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