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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台的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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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31 10:5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ditor 于 2011-8-31 10:53 编辑

首先我的对象是对那些双方家庭都不富裕,小康,甚至未达小康标准的家庭。至于手持多房多车的男女请绕道,还是别看帖子了,因为你们的利益在新婚姻法的保护下已固若金汤。

支持新婚姻法的大多是男性。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父母辛苦一辈子,或自己打拼来的财产,在曲终人散之后,为何要分与女方,并且是价值的一大部分。

然而,这么思考始终有些自私。

因为男方出房的习惯并不是几年的事情了,它所带来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以至于社会认识是早就根深蒂固的。

大家都认同的是,新婚姻法能有力防止“第三者”的存在。而那些以男方财产为目的的女人,幻想也随之破灭。

但现在,更改的仅仅是法律,几条条文,就必然和原有观念产生巨大冲突。

就我所知,男方固然有出房,但绝大地区的女方也要提供装潢,家具或订婚结婚的资金。这些是经济上的付出。结婚之后,女人要处理大多家务。当然,有责任的男方会平分家务。但生育子女的工作就必然要交与女性。生育,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所以请从母亲的角度为女方考虑。而遗留的社会认识也要求女性来照顾婴儿,俗一点讲,在中国女性生育带薪休假的职业多么,这其中要女性多少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看到一位网友讲,这是“软付出”,是不计算在夫妻财产里的。

就先经济条件而言,大多青年男女是没有能力独立买房的。男方出大部分资金而女方补省下的,是很常见的事情。离婚后导致的利益纠葛,房子的归属,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对女方严重不公的。

最后,那些叫嚣婚姻中有真爱情的人可以闭嘴了。此新婚姻法的出台,已经让女方站在势弱点,说难听点,女方在法律上的地位以至于心理地位已经处于低点,这种心态不仅不会使爱情牢固,反而会损伤感情。这都是明眼人显而易见的。

新婚姻法的利弊我在各方面都小提了,新法律的诞生必定会触动或多或少的人的利益,说不上对错。若能在结婚时,把双方付出的所有资金对比,做出资金百分比,离婚后财产以百分比分配,那会显得更为合理,而不是一刀断,是男方就是男方的,是女方就是女方的,造成纠纷。

结尾,再一次声明,此文只针对:是那些双方家庭都不富裕,小康,甚至未达小康标准的家庭。

若有道理,请轻轻的顶一下帖子,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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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1:28:56 | 只看该作者
只有有钱人才会离婚有纠纷,穷人的基本没有什么纠纷吧
地板
发表于 2011-8-31 22:06:05 | 只看该作者
只是看多了网上的帖子,这都是误读!从执业角度讲,《婚姻法》解释三只是从司法实务上提供了更多的操作规范。
板凳
发表于 2011-8-31 15:46:1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这个社会有钱算数
沙发
发表于 2011-8-31 11:26: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很有道理,支持.这个婚姻法让人感觉有点维护那些有钱人的利益损害没钱人的利益.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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