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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小区纠纷:避免纠纷先从选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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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7:4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解开住宅小区物业纠纷的结,记者曾向一位业内人士打听玉林有没有哪个小区是没有物业纠纷的,他说:“不能说没有,只能说相对少一些。”

  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目前玉林住宅小区的窘状。因此各种各样的问题便接连不断地出现了:开发商的前期承诺不兑现、物业收费过高、停车难……觉得利益受损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可又要忍受断水断电之苦,以至于小区的正常物业运转被打乱。于是常有业主感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

  目前,大多数物业纠纷都因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引起。因此,业内专家认为,想避免物业纠纷,要先从选房开始。业主从买房时就要了解清楚,开发商的信誉和房屋质量怎样,绿地面积有多少,物业费标准是多少等等。现在买房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商品房也属于消耗品,这种意识和理念必须首先树立。

  在不少居民小区的物业纠纷中,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发商违规建筑问题。有读者打进“玉林人居”热线投诉,自己所住的小区一开始规划时有绿地,后来却变成了房子,并且连个小区大门都没有,还拿出开发商向业主们发放的广告图作为证据。业内人士指出,业主们在买房前千万不要只看广告图,在发布广告时是一个样,等到跟业主签合同时又是一个样,所以一切应以合同为准。有了白纸黑字,业主维权时才有依据。

  当然还得提醒市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业主维权的重要一环。业主们在入住小区后,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将个体的力量形成合力。这样不论是在与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接触过程中,都能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我们了解,在不少物业纠纷中,有些业主在分不清责任的情况下多方投诉,不但跑了冤枉路,还影响正常生活。对此,律师建议,当出现物业纠纷时,最好细读《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然后对照法律,看看到底是谁的责任后,再有针对性地维权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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