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麻城天气预报

麻城热线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社区广播台
热门
最新
查看: 171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见义勇为者重伤无人付医药费 法院判受助人补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7 10:5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孙杰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事后却无人承担医药费。当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朱香胜赔偿孙杰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受益人年某夫妇补偿1万元。

2009年12月8日下午,怀远县居民年某家中遇盗,和其素不相识的孙杰闻讯赶来将欲逃跑的小偷死死抱住,小偷随后被民警现场抓获。由于搏斗过程中遭遇小偷砖头击打,孙杰5颗牙齿脱落、面部缝了20多针,花费医药费约3万元。孙杰自己承担了约1万元,剩余费用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资助解决。虽然受助人年某事后送来1800元,但孙杰因筹集不到医药费一度被迫停药。

据了解,法院判决后年某夫妇和正在服刑的朱香胜均未如期支付赔偿金,目前孙杰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沙发
发表于 2011-10-7 10:56:27 | 只看该作者
了不起的判决!支持!!!

板凳
发表于 2011-10-7 10:56:40 | 只看该作者
必须这样判决!!!!

地板
发表于 2011-10-7 19:25:2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这样的判决!!!!!!!!!
5
发表于 2011-10-7 19:54:00 | 只看该作者
{闪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无图浏览|小黑屋|联系我们|广告报价|免责声明|新手上路|手机访问|麻城热线 ( 鄂ICP备12016569号-1  

鄂公网安备 42118102000134号

GMT+8, 2024-11-15 01:38 , Processed in 0.138495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麻城热线 X3.2 © 2001-2014 湖北锐火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