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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上国土矿告字[2011]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上思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公开挂牌出让上思县昌菱农场砖厂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开采方式要求
矿区位于上思县思阳镇昌墩村东南面,距县城约6公里,矿区拐点坐标为:
拐点 X Y
1 2448448 36491282
2 2448455 36491385
3 2448257 36491413
4 2448235 36491365
矿区面积:0.021km2(折合31.5亩):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开采标高:+204~+218.5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资源量储量:34.39万吨(折合18.59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5万m3/年。出让期限3年。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每一次报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成交价为采矿权价款,不包含交易服务费以及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各种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行为人的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1年11月17日下午5时止(节假休息日除外),到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交易所办理报名申请竞买手续。保证金在报名时交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户日期为准。
四、挂牌交易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时止,在上思县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举行。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采用无底价增价的竞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人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缴纳有关税费。如不能如期交清价款和缴纳税费的,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上缴县财政国库,该标的重新公开挂牌。
(四)标的中标人是该采矿权开采唯一申请人,必须到安监、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缴纳《矿产资源储量简测报告》、《开采利用方案》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报告的编写费用和复垦押金后按规定开采;正常生产后发生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六、风险提示
采矿用地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业主协商,出让人不承担因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770—8517296
联 系 人:凌丹、唐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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