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尺寒冰 于 2010-7-18 01:10 编辑
关于永大中央华府开发商以劣质商品房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投诉信 尊敬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永大中央华府(位于宋家湾中百仓储处)4栋三单元的业主。于2007年购买的期房,2008年初交房。自交房之日起,房子就存在相当严重的渗水问题,我们一直要求开发商维修,但他们一直推脱责任,不予解决,而且态度恶劣。无奈之下,今年5月份502住户只好自己出钱把之前损坏的墙面家具重新装修一遍。
本月连续下雨,导致房子多处渗水和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更加严重。其中602和502两家房子受损最为严重,整个靠外墙的那一面墙几乎全部浸水,墙面起层内装修脱落,家具浸水严重变型。其他住户也存在不程度的渗水问题。502住户非顶层,房间里房顶滴水严重,下雨的时候一直用水桶在接水,室内地面渗进来的水直淌。我们找开发商来看房子受损情况并要求维修,他们态度恶劣说搞不好,要我们克服,物业的更是无能为力,叫去找开发商。然后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
2010年7月9日,业主万般无奈之下电话投诉到房产局、质监站。当天下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亲自到住户家查看房屋情况,并且做了记录拍照取证。之后质监站找过开发商,他们当面答应维修,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动静,我们一直打电话和找人,开发商干脆不予理睬。我们恳请相关领导和部门对于开发商这种卑劣行为予以行政约束和法律制约,要求开发商维修好房屋并且赔偿装修费用及相关损失,切实维护维护购房业主的权益。
永大中央华府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