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行者 发表于 2012-8-31 19:05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组织活动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一)从事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轮滑、徒步、远足、跑 ...
第三章 会员(会费)及其管理 第十条 麻城市户外运动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在本区内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和协会相关规定,在其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开展或支持户外运动的具有法人或者非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 单位会员包括会员单位和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费每年最低1000元,理事单位会费每年最低3000元,名誉副会长单位每年最低5000元,群体(个体)会员会费每年最低500元,单位会员、名誉副会长、群体(个体)会员会费无上限,由协会负责收取管理。 个人会员从广义上指在本区内从事户外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爱好者、爱好者团体和其他有关人员。广义的个人会员又分为狭义的个人会员和群体会员。狭义的个人会员是包括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爱好者等以个人身份加入的会员;群体会员包括不具有民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友会、户外运动俱乐部等自愿组成的户外爱好者集合群体,个体户外产业经营者列入群体会员。 个人会员每年会费60-120元,具体由各分支机构根据多数会员自愿的原则决定收取并管理,麻城户外协会负责监督使用并进行审计,分支机构收取的会费实行帐务和出纳分开管理,每月15日前由帐务员报协会审核记帐。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或者非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拥护本协会章程和协会相关规定; (四)在其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服从协会有组织的管理。 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麻城市户外运动协会的章程,热爱户外运动及爱护生态环境。 (二)有参加协会的意愿。 (三)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十八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 (四)服从协会有组织的管理。 (五)各类车友会、户外运动俱乐部至少有10名会员,拥有自己的独特名称,有负责人。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和户外活动协议书,填写会员表格或通过网上提交; (二)经过两名以上理事或者监事、顾问、名誉会长会员推荐,理事会讨论通过(创始会员除外);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章程规定,参加本协会会议,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户外活动、会员交流会;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比赛和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的资料、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优惠的优先权,具体有: 1、获取本协会比赛、活动资料的优先权。 2、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按照相关规定可获得比赛、活动广告宣传权。 3、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获得理事推荐权。 4、可获得参赛费优惠。 5、可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负责人、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6、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其他本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7、优惠租用本协会专业户外器材及装备。 8、享受本协会开发的各个登山线路、服务设施网络内的服务。 9、享受本协会签约的商业、服务行业的优惠服务。 10、在协会办公网站上享有相应等级的会员权限。 11、会员自发组织活动,需要协会协助并提供技术帮助和后援服务的,包括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或批文,申请资格证书等,应当报请协会活动组织部门备案,以便提供支援。 12、免费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户外运动知识讲座,免费提供线路咨询 。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协会章程或者制度规定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决议和决定;执行协会的决议;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过程中发扬团队精神,服从领队指挥。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讲求社会道德和体育道德风尚,维护本协会社会形象; 爱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不破坏植被,注重环保。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和分配的任务;积极推动户外运动的发展,为协会提供建设性意见,参与协会的管理。 (四)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交纳会费,但是经审核同意免收的除外。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在协会网站注册并积极发帖和回帖,将原创作品及时发布在协会网站上供交流学习,赋予协会拥有作品使用权。 第十五条 会员要求退出的,须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解决与本协会之间的财务问题后,经本协会批准,退会方可成立。 会员退会一经获得批准,即失去在本协会享有的一切权利。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理事会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的处罚。如延长或取消处罚,必须在得到理事会议过半数票支持的情况下方能生效。 (一)1年不缴纳会费或未向本协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 (二)违反本协会章程及本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 (三)给本协会或其它会员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四)会员未按时注册或实际上已经解体。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的一切会员权利将停止,直至解除处罚为止。 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不能参加比赛和其它交流活动。理事会或常务会议另有决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欠佳,而又有入会愿望的,可发展为名誉会员。名誉会员只参加协会领队指定的活动,不享受会员权利和履行会员义务。户外爱好者(非协会会员的户外友人),不要求其交会费对参加协会活动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不享受协会争取到的各项对会员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