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电 9月22日,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工商部门在湖北咸宁签署网络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在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全面合作。 以往消费者遇到网络消费纠纷,只能在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电商平台所在地投诉。根据备忘录,四省打破壁垒实现互通后,区域内消费者向四省任一异地网络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直接拨打消费者所在地的12315电话投诉,12315接到投诉后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工商局移送办理。 这意味着,湖北的消费者网上买了其他三省网店的商品起纠纷,以往只能在其他三省某地或淘宝平台进行投诉,现在可直接在本地投诉,湖北工商部门也会协助其他三省工商部门共同处理投诉。 据了解,四省工商还将共享区域内省级工商局组织的线上线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监管措施等;省级工商局、消费者组织形成的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重要消费提示等。对四省区域内跨区域、具有共性的网络交易侵权违法行为,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