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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夜回错房上错床不算强奸 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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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8:43: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女子和男友在小旅社开房,半夜女子起床上厕所后,却走错了房间,错把陌生男子当成了自己男友,发生关系后女子才发现对方不是自己的男友。女子随即报警说被强奸。该事件是否涉嫌强奸?警方感到很为难。看到这则女子半夜上错床的报道,立马想起家乡那句“哑巴被狗‘睡’,有苦说不出”的话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哑巴亏”。而这里的小娟,吃的就是这样的“哑巴亏”。

  俗话说,有前因才会有后果。从报道看,小娟当晚该是与男友在一起,按理有男友在,就不应该发生“因为给朋友过生日玩晚了不方便回家”这样的事,不可以让他送回家?从报道中看,小娟与他的男友而且并未结婚,那怎么可以随随便便与男友去开了房?而既然是与男友开了房,说不定就有了“前科”,所以才会发生后来的懵里懵懂之事。

  而吃了“哑巴亏”按理应该是“吞”了,但因为不懂法律,才来了一个报警。而让她和她的男友万万想不到的是,因为事情发生时,小娟是自愿的,所以该事件是否涉嫌强奸,警方也觉得难以认定,那不白白“牺牲”了一回?

  冤不?冤!因为回错房上错床,糊里糊涂的就跟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有了那样的事,那不叫“失身”?而且男友如果是真心相爱,可能也会接受不了,万一节外生枝咋办?

  冤不?不冤!谁让你一错再错,先是跟男友在那种小旅馆开了房,然后又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尔后又发生了那样的事,冤谁?

  冤不?冤!虽然是“自愿”的,但那时只以为是自己的男友,谁能想到对方那么“不地道”,白白地占自己的便宜?但这样的事,法律怎么可以不管?

  冤不?不冤!虽然你吃了“亏”,但人家确实没有强奸之嫌,只不过是道德上存在问题。但如果以法律而论,怎么可以判人家强奸罪?法律的准“绳”难道可以随便“编”?

  此案说明啥?一是说明女孩子不可以轻易,如果没有与男友开房的前因,又何来后面懵里懵懂“失身”之事?二是说明得学点法律,如果懂得法律,怎么可能已经吃了“哑巴亏”,还主动把自已“卖”了的?

  而说到底又是啥?还不是因为“性开放”而惹的祸?而这样的教训,一辈子怎么可以碰上一回?

评分

参与人数 4金砖 +1 金条 +6 收起 理由
2asdsd23dd + 1 淡定!
上海刻字 + 1 给分给态度!
威奇 + 2 我是出来打酱油的!
tljk1977 + 1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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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8-11 19:08:5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无语
板凳
发表于 2011-8-11 19:11:26 | 只看该作者
[服了]
地板
发表于 2011-8-11 20:18:59 | 只看该作者
[我顶]这也能错!
5
发表于 2011-8-11 20:20:08 | 只看该作者
也好意思上电视。。。真不要脸~[笑趴]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1-8-11 20:26: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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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8-11 20:36:4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也会有??无语了...那么随便的女生,
8
发表于 2011-8-12 02:03:36 | 只看该作者
?有这种好事?[啪啪]
9
发表于 2011-8-12 10:42:43 | 只看该作者
唉,这种事都在。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
发表于 2011-8-12 13:24: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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