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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的妈妈非常伤心
东南快报讯(见习记者陈锦娜/文林良划/图)“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让你们没面子了……”昨日上午10点40分许,在福州市金山碧水三期春晓苑小区,11岁的女孩小宁(化名)留下遗书后,从高楼坠下,不治身亡。
据了解,事发前一天傍晚,小宁和弟弟到金山金祥路一大型连锁超市购物时,因疑偷东西而被超市防损员带到一间约10平方米的房间。在离开时,被要求在自愿补偿书上按手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在该小区的一栋楼下,小宁跳楼时留下的血迹仍清晰可见。据目击者说,她当时看见小宁在3楼楼梯口徘徊,没一会儿,她就听说小宁跳楼了。120赶到后,对小宁进行了急救,可没有效果。小宁的妈妈抱着女儿大哭,不断地哀求医生再进行抢救。
“如果知道女儿会干傻事,我一定会好好看着她。”小宁的爸爸说,早上9点多,他出门前,特意到小宁房间看了一眼,见小宁正在写字,他以为没事,就离开了。10点多,他接到儿子的电话说女儿出了事。
他说,小宁和弟弟是龙凤胎,平时她很照顾弟弟。事发时,妻子在家中睡觉,当弟弟到房间找姐姐时,看到桌面上的遗书,去找姐姐才发现姐姐已躺在楼下了。
现在,小宁的爸爸不敢在妻儿面前哭泣,只能偷偷躲在门外哭。他说,妻子和儿子在房间里一言不发。怕两人想不开,他专门找了两个亲戚照顾两人。
前一天在超市被疑偷了价值25元的东西
据小宁的爸爸介绍,当他看到女儿生前写的遗书时,才知道女儿可能是因为前天下午在超市偷东西被带到房间内,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才跳楼自杀。
据小宁爸爸介绍,前天下午5点半许,他接到小宁的电话赶到超市,看到小宁和儿子被关在约10平方米的房间内,里面还有一名超市防损员。在此之前,姐弟俩由于害怕被父母骂,迟迟不说出他的电话号码。他说,超市工作人员称小宁姐弟俩偷了价值25元钱的东西,要求他支付十倍的赔偿,总共250元。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求他写份自愿罚款的书面材料,让他和小宁在上面按手印。回家后,小宁就不爱说话了。
出事后,小宁的爸爸在民警的协助下,来到该超市查看录像。“只看到姐弟俩在小房间里的情况,具体什么时候被带到里面的,超市没有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超市的刘店长。他说,两人在超市里拿了牛奶、糖果等东西,加起来约25元,在收银台因为没有买单被拦下,并被带到办公室,在家长到来前,时间将近半小时。等待期间,工作人员并没有打骂两人。
刘店长说,超市方面有要求家长补偿超市的损失,也有要求两人在上面按手印。两人偷东西的监控录像和自愿补偿书等材料已交给警方。
超市如确实将人带到房间则不妥当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说,如果超市确实将姐弟俩带到房间里,那么超市的行为不妥当。因为超市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更何况是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马上通知孩子的父母,并报警,请警方介入。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说,11岁的小宁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这一事件中,超市没有权利将这对姐弟带到房间。
遇此情况父母必须保护信任孩子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林芳副院长说,11岁小孩还属于儿童,心理还在成长期。这个时期,当遭遇类似情况时,父母必须保护孩子,特别是他(她)的内心。
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父母不要马上带孩子离开,应该报警,请警方介入调查,问清孩子被关时发生了什么事,查清孩子有没有盗窃,“给孩子一个辩解、说明情况的机会很重要,这是信任孩子的表现。”
如果孩子确实做错事了,父母应向超市方面道歉、赔款,并让孩子亲眼目睹这件事的严重性及承担的后果,让他(她)学习承担责任。这期间父母要非常小心地观察孩子的表现,不能使用吓唬、威胁的语言,因为孩子也在敏感地观察外界,内心一定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如果压力超过孩子的承受能力,就有可能做出过激的行为。
“父母要信任孩子,并告诉孩子,我爱你,虽然你做错事了,但仍然信任你,可是错误的行为也要改。”林副院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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