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iugxbn8 发表于 2011-11-6 12:12:35

湖北咸丰男教师强奸猥亵11名小学女生获刑18年

中新网恩施11月5日电(姚祯发 胡军 韩法宣)湖北咸丰县丁寨乡小学老师魏某利用上课时间分别将该班11名女学生猥亵,还强奸了1名女学生。5日,记者从咸丰县法院获悉,魏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魏某今年54岁,湖北咸丰县人,原系咸丰县丁寨乡一小学教师。今年7月7日,部分家长向学校反映魏某猥亵班上女学生的情况,该乡中心学校校长获悉情况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因涉嫌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2011年7月9日,魏某被咸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据魏某供述,2010年春季学期,自己利用上课时间,分别将班上11名女生喊到讲台上的讲桌后面,以讲作业或要求其考好为名,对其进行猥亵。2011年下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一天,他还将一名女学生喊到教学楼二楼和三楼楼梯之间的屋里,对其实施奸淫。(完)

ljjf4903 发表于 2011-11-6 12:12:51

判刑太轻!情节这么严重,难道不能判死刑???

cl814463 发表于 2011-11-6 23:01:44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湖北咸丰男教师强奸猥亵11名小学女生获刑18年